企业接受的投资者以原材料投资,其增值税额不能计入实收资本.

企业接受的投资者以原材料投资,其增值税额不能计入实收资本.
  • 企业接受的投资者以原材料投资,其增值税额不能计入实收资本。这个说 确。
    对于以原材料投资入股的行为,在增值税税法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扩展资料
    以原材料投资入股,其账务处理如下: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xx,
    贷:其他业务收入 xx(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
    借:其他业务成本 xx,
    贷:原材料 xx。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计入投资成本的。
    企业接受原材料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以原材料价值乘以增值税税率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即增值税是计入到实收资本中的。
  • 这个分录是对的

    增值税并不计入实收资本
  • 请注意“经约定,甲公司接受乙公司的投入资本为2000000元。”这一句表明了:接受的实收资本就是2000000,而340000只能记入资本公积。反过来,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接受乙公司的投资资本为2340000元,那么实收资本就是2340000元。 这是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没有单独约定,一般是全额记入实收资本的。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