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者因出资额不足而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78号】【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1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1个计算期,每个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公式为:企业每个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1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个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股东出资小于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是企业有可能会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的最终出资额低于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工商局可以处以虚假出资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工商局有权利责令企业补足注册资本。 一、股东出资小于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
这两种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和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可能较高,但股东的实际出资额可能较低,这可能导致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而实缴制下,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与公司的注册资本相等,公司的偿债能力更强。认缴和实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1、偿债能力:实缴制下,公司的偿债能...
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一般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资本金制度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但也有所差别,主要是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的国家资本金的构成不同。这里主要介绍下列企业:(一)运输企业(1)运输企业...
二、相关主要法律法规(一)公司法《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外资合营企业中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以各种出资方式实际缴付的资本总额,即实际出资额。实收资本在验证中,可能会出现两种现象:(1)实收资本小於注册资本。一般有二种原因,一是在分期出资的情况下,投资者尚未全部出资所致,这是正常的;一是因投资者出资不足,在合同规定一次或分期出资期限内违约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