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增值税视同销售与准予抵扣进项税的关系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以某些方式转移或减少库存,达到偷逃销项税的目的。
2.准予抵扣进项税。增值税的特点之一是价外征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为了让企业合理的纳税,同时也为了防止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款,而将一些不符和规定的进项税款进行抵扣。因此,制定了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规定。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视同销售"是销项税,"准予抵扣"是进项税,这就是两者关系。 - 视同销售是以货物的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以进价( 注明价款和税款)抵扣。
-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目的就是防止那些以巧立名目的理由,不开具发票给对方而偷逃税款行为。而该货物或服务的进项税又可以被抵扣,从而少交税金。
-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目的时为了使增值税在抵扣环节不中断,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
在处理增值税时,准确判断是“视同销售”处理还是“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显得尤为重要。当外购的物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销售时,应视为进项税额转出。这是因为这些用途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规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额不能被抵扣。然而,若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销售,则应...
在增值税处理中,理解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概念是关键。改变用途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使用,需视同销售。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投资、分配或无偿赠送时,视同销售;用于内部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应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福...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关于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与企业正常的销售是一样的,即按照视同销售的金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与其相关的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行为,其实质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完善和链条完整,不至于因为企业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
购进的材料,属于未增值,对内(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等)不得抵扣进项,要作进项税转出。若购进材料,对外(分配、捐赠、投资)视同销售,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中的(四)—(八)种行为中容易混淆,并且难以准确判断,具体可以这样来判断:1、凡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