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 营改增后,跟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发生以下三种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是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 ;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时对外开具 ;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业务。
    实务中,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远远超过以上几种情况,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商品编码-税务编码”栏目类,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自带的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里,罗列了一些信息。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渔业等部分行业的销售额;2.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经营所得;3. 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业中转和提供服务的收入;4. 对外提供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和宗教等公益 的收入;5. 通过政府划拨或财政补贴等补偿...

  • (4) 纳税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5) 对纳税人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6)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7)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3.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

  •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范围答:营改增后,跟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发生以下三种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是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时对外开具 ;3...

  • 1、概念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是指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免征增值税是对原本应征税的项目给予免税优惠;2、适用时间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没有特定的适用时间段,而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免税或减税;3、开具发票权限区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通常不能开具 ,除非...

  •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