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收到的补退房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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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合理确定住宅类型,也就是是否为普通住宅,如果是普通住宅则要合法享受普通住宅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规定:普通住宅增值额在20%以内的免税。另外,需要注意诚意金、订金、退房违约金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影响。三、确认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应注意的问题 明确收入后,就需要进一步确认清算项目有...
1.买方缴纳的税费,买方契税=成交价的3%;另外,交易手续费为5元/平方米;印花税=成交价的0.05%,产权登记550元/户。2.土地增值税,税金为扣除相关费用后差额的30%-60%(按不同的累进差额比例计算):(1)增加值不超过扣除额的50%的,税率为30%;(2)增加值超过扣除额的50%,但未超过扣除...
(五)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个人住房营业税,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六)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