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增值税中,价格明显偏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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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偏低,无正当合理的理由 核定依据:
1,本公司同类产品价格
2,其他公司同类产品价格
3,税局核定
同时,对于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或低于初始投资成本等,税务机关将视为价格明显偏低,并依法采取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资源税、契税和房产税的条款中,均涉及到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税务机关有权采取核定征收的措施。这...
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的,可以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也可以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
您好,这个价格是不是属于明显偏低是由税务局来界定的。一般会参考市场上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如果您产品的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行业利润率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就算价格明显偏低了。具体规定如下: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
个人所得税中,个人所得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所得为实物或有价证券时,应按取得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价格明显偏低,参照市场价格进行核定。股权转让所得中,若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收入。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资...
法律主观:消费税的计算主要通过如下方式进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依法计算应纳税额。且消费税应当按照法定的期限、方式予以缴纳。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