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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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六号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债务重组所得等,则企业在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重组债务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并将其确认为资本公积。
例:甲公司因采购材料欠乙公司材料款230000元。甲公司因进行技术改造,造成企业暂时资金紧张,难以在近期归还欠款。2003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采用以货币资产偿还的方式清偿债务,但债务数额由230000元减为200000元,并且延期两年归还,年息为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甲公司与乙公司债务重组损益的计算及有关会计分录为:
(1)计算重组的债务数额:
200000×(1+5%×2)=220000(元);
(2)计算债务重组损益:
230000-220000=10000(元);
(3)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230000
贷:应付账款———重组债务(乙公司) 220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0000
确认的应纳税所得为记入资本公积的1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为:
10000×33%=3300(元)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
另外,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
则乙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重组债权(甲公司) 22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0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230000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债权人应分情况处理较为妥当。一、以修改其他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按未来应收...
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熏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选项A正确,选项D...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不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则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借:坏帐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已计提的坏帐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贷:应收账款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如果未来应收金额大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但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应按未来应收...
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