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怎么填,有没有填好的样式发给我?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怎么填,有没有填好的样式发给我?
  • 1、本表在单户定额核定及定额变更审批时填报;
    2、“业户自报”栏旁空格处为纳税人签名处;
    3、“定额比对”栏为变更调整定额时填写,新开业户不填此栏;“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按实际填写。同时应注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栏中“应纳税经营额”与“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的逻辑关系应匹配。
    4、“管理环节意见”栏中“经办人”由税务管理员签字;“负责人”由主管个体征管负责人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意见”栏中“负责人”由所长签字。
    5、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市)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样式如下,填表方法:

    1、本表在单户定额核定及定额变更审批时填报;
      2、“业户自报”栏旁空格处为纳税人签名处;
      3、“定额比对”栏为变更调整定额时填写,新开业户不填此栏;“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按实际填写。同时应注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栏中“应纳税经营额”与“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的逻辑关系应匹配。
      4、“管理环节意见”栏中“经办人”由税务管理员签字;“负责人”由主管个体征管负责人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意见”栏中“负责人”由所长签字。
      5、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市)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 最好去当地的国税 地税 工商部门大厅免费领取。
  • 有没有填好的样式发给我一张
  • 可以去税务局那里有填表区那里什么范本都有的,也可以直接在税务局网上查询
  • 法律分析:1、本表在单户定额核定及定额变更审批时填报;2、“业户自报”栏旁空格处为纳税人签名处;3、“定额比对”栏为变更调整定额时填写,新开业户不填此栏;“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按实际填写。同时应注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栏中“应纳税经营额”与“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

  •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样式如下,填表方法:1、本表在单户定额核定及定额变更审批时填报;2、“业户自报”栏旁空格处为纳税人签名处;3、“定额比对”栏为变更调整定额时填写,新开业户不填此栏;“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按实际填写。同时应注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栏中“应纳税经营额”...

  • 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有一项应纳税经营额就是你实际的税法利润,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体工商户的定额及核定一般是指税务局在对个体工商局进行税收征收的时候规定固定的金额进行核定。

  • 1、打开税务局官网,选择“纳税服务”。2、选择“下载中心”,点击“表证单书下载”。3、搜索并下载《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4、将调整后的“定期定额”数据正确填入表中。5、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预约界面,预约现场办理事项。6、携带《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与相关证照到办税服务厅进行...

  •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方式如下:1、定额定率征收,主要面向个体户,直接核定所得税额;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主要面向一般纳税人,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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