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投资另一家公司和别人合办的会计详细分录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如果投资的是子公司,则:
1、你公司占股比例51%,意味着你公司控股,则记在"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应用成本法;
2、如果你公司实质上并不具备控制权、而是由那个自然人股东控制这个子公司,同样记在"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应用权益法。
估计你说的这种情况可能是:自然人他那儿本身有一个独立的公司,因为一些原因,你公司与他达成合作关系----你公司出钱给他、他以你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名义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此时,则可挂在“其他应收款”或“内部往来”科目下。利润分成,比照过去那种承包经营入账。 -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成本法核算。
3.对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适用于权益法。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可以,按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你再投资的公司是还有别人参股的就没事
一、你们共同投资是第一。共同盈利是第二。那么,1,股份分配有协议。2,完全可以借鉴股份分配的形式,来和合伙人谈现在做业务其利润的分配。(就是不论公司名称,只谈利益)二、和合伙人商议,协调。既然已经合伙投资新公司,就尽量用新公司名义。三、法律手段(找到合伙人用新公司名义换成原有公司名...
这要看当时是怎么合并的。如果是公司出钱买了你这家店,或者买了你在这家的店的部分股权或者干脆直接向你的店里投资成为了你的店的大股东,那你是没有这家公司的股份的,也就不是股东。如果是公司用自己的股份做对价收购了你这家店,那你是有股份的,就是股东。实际上是不是股东自己最清楚,看合...
1)增值扩股:任何一方想增加投资或增资扩股,须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无效;2)竞业禁止:任何一方,不得在于其他第三人经营本协议相同或相近项目。9、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并各自保存一份;2)为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法律分析:合伙开公司的注意事项有:1、分清具体的投资比例;2、财务部门必须找独立的代理人进行财务方面的工作;3、要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双方的权利,规范双方的任务;4、要有书面合伙协议;5、有合伙人认缴的或实际缴付的出资;6、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