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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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东北地区2004年7月1日起、华中六省市按照实行扩大抵扣范围的时间2007年7月1日)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为体现一贯性原则,在一年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能修改在各折旧方法中,当已提月份不小于预计使用月份时,将不再进行折旧。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期不提折旧,当期减少的要计提折旧以符合可比性原则。【摘要】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3%税率。【回答】
计入固定资产的相关税费:1、实际支出的买价;2、购入固定资产应支付的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3、其他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相关支出,如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等。购入的税金是构成固定资产的成本,是不可以抵扣。【回答】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为体现一贯性原则,在一年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能修改在各折旧方法中,当已提月份不小于预计使用月份时,将不再进行折旧。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期不提折旧,当期减少的要计提折旧以符合可比性原则。【回答】
针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分为两种情况。对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在其他情况下,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
销售旧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如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增值税税率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一般为4%减半征收,实际税率为2%。详细解释如下: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与特点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的、价值较高的物质或非物质资产。这些资产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逐渐磨损或消耗,但其价值并不因使用而完全丧失。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或转型时常见的经济活动。这类...
法律分析: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1、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2、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1、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