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科目为何不能抵扣发票进项税额?

福利费科目为何不能抵扣发票进项税额?
  • 一《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费;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福利费进项税不能抵扣。
      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税法规定
  • 综上所述,福利费发票不能抵扣是因为其性质不属于生产经营必需品,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抵扣支出范围。企业在处理福利费时,应当遵循税法的规定,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合规运营。

  • 福利费的专票不可以抵扣:具体如下:1、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用于员工福利支出,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的。2、如果企业把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3、如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要视为销售的,...

  • 福利费发票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福利费发票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由于它们已经改变了生产。经营的用途,成为了最终消费品,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

  • 福利费不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为职工福利所支付的餐饮费、旅游费等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

  • 发给职工做为福利的 有两种情况: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外购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因为你买来的货物根本就不是用来卖的,这个进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链条已经中断,也就是说购买来的货物不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所以不可以抵扣;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公司自行生产的,这种情况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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