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怎样作废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跨月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 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 跨月只有开红字发票,冲销
1、作废时限: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需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进行,逾期将无法作废。2、税务备案:作废后的发票需进行税务备案,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3、账务处理:销售方需对作废发票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目准确、清晰。综上所述: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操作流程。...
法律分析:跨月发票由于已经抄报税,那么发票就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以后,如果发生以下情形,购买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发生销货退回、 开票有误等情形但是不符合作废条件;销货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1、跨月的发票因则则为已经...
法律分析: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 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后,不能直接作废,必须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这是一项重要的税务规定,适用于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如果发票存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 码后核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