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自己单位生产的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您好,我国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您将自产货物赠与他人是要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的。
未名明德 - 您好,我国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您将自产货物赠与他人是要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的。 - 我国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其中第8项,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是从会计和税法两个角度来说的,会计上认为这些行为由于大多数不符合常规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标准,而从税法上看,它们与销售行为类似,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对其所获相关收益进行计量并对其所得缴纳所得税。
所以赠送自己单位生产的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 需要的,视同销售
- 需要,赠送自己的产品是视同销售行为.是需要缴增值税的.可百度一下.增值税视同销售会有详细说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当企业向客户赠送自己生产的商品时,这被视为一种销售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而言,企业在赠送自产产品时,应当将这部分交易视同销售进行会计核算。其账务处理方式为:首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同时确认应交税费中的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具体而言,当企业将自产产品赠送给客户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这一步骤反映了产品从库存转移到其他账户,即用于赠送。同时,企业还需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具体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这一步骤确认...
在企业运营中,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赠品无偿赠送,是一项常见的营销策略。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这涉及营业外支出、应交税金以及主营业务成本等会计科目。具体而言,赠送行为应记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上述会计分录中,“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记录企业营业外活动所发生的...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之规定,纳税义务人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行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1、本公司把自已生产的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
按捐出产品的账面价值及涉及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捐出产品账面价值余额,贷记“产成品”等科目。企业将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时,应按捐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涉及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不含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