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惑:关于增值税是否计入在建工程?

求解惑:关于增值税是否计入在建工程?
  • (1)借:工程物资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银行存款                234

        (3)借:在建工程          100
           贷:原材料——A原材料        100

    以上两个分录不一样的原因,是因为(1)是直接进工程物资的,进项税自然要分开记。而(3)是从仓库领用已经入进项税的原材料,进项税此前已抵扣,原材料是不含税的,就不能再记一次进项税了,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进项税问题。
  •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一、上面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二、关于购进材料或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1.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如果自产产品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不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4.如果自产产品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在建工程,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要是要区分在建工程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自产产品用于不同情况下的处理。
      (1)在建工程(例如购建机器设备生产经营固定资产)领用自产产品,会计上按照成本结转,税法上不确认销项税额。
    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
      (2)在建工程(例如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自产产品,会计上按照成本结转,税法上确认销项税额。
    分录是: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公允价值(市场价)计算销项税额
    生产用原材料用于不同情况下的处理。
    (1)在建工程(例如购建机器设备生产经营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会计上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成本】
    (2)在建工程(例如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原材料,会计上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一)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二)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一、上面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二、关于购进材料或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1.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如果自产产品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不需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4.如果自产产品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在建工程,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要是要区分在建工程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自产产品用于不同情况下的处理
  • 他们都不是一个环节的,第一个直接是购买环节当然应该记增值税了,第三个在购买是已经记过税了,在领用时当然就不用了。
  • 你确定你给的答案是对的?第3真是借:在建工程100,贷:原材料100,
  • 1、工程物资在入账时,应当包括增值税,所以不需要另计;2、计入在建工程,原材料要做进项转出,领用自产产品要做销项税;3、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时候,既有法律规定使用年限又有合同规定使用年限,选择较短年限。4、对于在建工程要分类对待:(1)对于不动产(厂房),税法规定增值税的进项是不得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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