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伙食费用交税吗

幼儿园伙食费用交税吗
  •   现在教育部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但是应该有物价局的核定。可以参考《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分工管辖) 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收费由青岛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青岛市财政部门管理;其他公办幼儿园收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委托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其中保教费标准在不超过市确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   民办幼儿园收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委托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   第四条(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以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除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向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是指根据幼儿在园接受教育、生活的需要,在家长自愿选择的前提下,由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并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形式及审批程序)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财政拨款经费占办园经费的比重等因素,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经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三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相应的价格、财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公办园保教费审批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公办园保育教育成本项目)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实行政府、   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九条(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收费管理形式) 中央、省驻青单位、国企、部队、院校、集体举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办法参照公办幼儿园。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收费定价形式) 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报价格、教育部门备案。 经认定并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幼儿园在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   第十一条(民办园备案材料) 民办幼儿园办理保教费、住宿费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二)《青岛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   (三)保教费、住宿费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四)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核定的班级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五)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保育和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六)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新开办的幼儿园办理保教费、住宿费备案手续时,应提交(一)至(四)项及建园预决算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民办园备案时限) 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于秋季开学前两个月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报备的,当年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定价成本监审) 价格主管部门应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幼儿园收费进行成本监审。   第十四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以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可以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除此之外,未经批准,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需经幼儿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并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幼儿园公示后方可收取。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含营养餐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每月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于次月一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二)校车接送费:应坚持自愿与非营利的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双方签订   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四)床上用品费:幼儿园为入园新生代购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采购合同载明的实际进价一次性收取。收费前,幼儿园应公示床上用品的采购合同和实际进价,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   第十六条(退费规定) 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应当按月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幼儿实际在园天数退还幼儿家长一定的预收费用,其中幼儿实际在园天数累计不足或达到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半月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一个月收取。 第十七条(资助与减免规定)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机会。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的资助办法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收费许可证及服务登记证制度) 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中央、省驻青单位、国企、部队、院校、集体举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   《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票据管理) 公办幼儿园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其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其他幼儿园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票据。   第二十条(收支情况公开制度) 幼儿园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公办幼儿园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民办幼儿园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收费公示规定)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收费前,应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评定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 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保教费报销范围及标准) 具体报销范围及标准仍按青价费[二00吧]二吧漆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办园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二十四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二0一四年 月 日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 坐标广州 ,今日收到老师信息:从2016年5月起补交孩子的伙食费税,每月11元,这个还要收税,什么情况,合理不,有没有专业的人回答~突然感觉回到了某个什么都要交税的腐败年代~
  • 不是营业性质。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开发票需要交税,而幼儿园食堂属于福利性质,并不是营业性,不用缴纳税款,所以没有发票。幼儿园的任务是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

  • 私立幼儿园需要纳税。私立幼儿园需要纳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在取得应税收入的时候需要缴税,因此私立幼儿园需要交税。此外,对于私立幼儿园来说,一些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在实际中,私立幼儿园的税务问题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包括税务登记、资产负债...

  • 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托儿所和幼儿园在提供养育服务时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这项免税政策旨在支持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确保儿童能够获得优质的早期教育。享受免税资格的托儿所和幼儿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这些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办园许可证,能够合法开展0至6岁的学前教育。其次...

  • 根据财税[2004]39号、财税[2006]3号文件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

  • (4)利用转租进行租赁房产税筹划,承租方转租房屋时,只要按转租价款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2、活动就餐避税平时公司内部的各种聚餐,应该做好记录,归入不同的费用项目,不要一见餐费就作为业务招待费,影响公司纳税。对公务活动就餐问题,的确需要客观反映,合理划分就餐的性质,不能把所有的就餐列入接待费。就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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