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帐务处理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旧准则的规定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新准则的规定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 退税时应该这样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二、缴纳增值税时: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后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福利企业有应纳税所得额,就应交企业所得税。所不同的是,福利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发放给福利(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作为可扣除项目双倍扣除(一般企业只能扣一次,福利企业可以扣两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时,应当: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期末,企业应当将“补贴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补贴收入”科目应无余额。关于补充问题。对于补贴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交纳企业所得税,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和收入性质来确定。
退回的增值税的帐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退回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计入收到当期的损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营业外收入”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