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需要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需要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 政府的补贴收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并在年末纳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可免征个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

  • 政府补贴如果属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

  • 不需要。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不需要纳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政府补助属于政府性基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政府补助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财府补助收入是不征税收入的。财政补助收入是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补助。(一)财政补助收扩的核算: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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