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企业注销能否凭合同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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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如果在注销之前签订的,那就是有效合同,如果因为对方公司注销而导致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给当事人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在对方公司注销公告的过程中进行债权维护。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可能终止。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合...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1.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在...
因对方企业注销而无法取得发票,但款项已经支出,是否可以凭借合同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
企业消亡代表法人资格的丧失,如注销之前签订的合约,将仍旧生效并应持续履行。至于在消亡之后签订的协议,由于主体不适格将不予认可。签订的有效合约需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 签约时,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双方在签署过程中表达意愿真实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3. 合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无效,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公司注销登记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律分析公司在注销前是要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也要处理,要么解除,要么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