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开票方税票,一年后被告知失控发票,税局要求我们去处理,怎么办?

收到开票方税票,一年后被告知失控发票,税局要求我们去处理,怎么办?
  • 一般情况下,发生 失控,取得发票的一方,要将失控发票中的税额(也就是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就是说,失控发票中的税额是不能进行认证抵扣的;已抵扣的,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按《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文)规定:失控发票,暂时不得抵扣,移交稽查处理。如果是税务机关的原因造成的,可以抵扣;否则不能用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明确:如果开票方已经申报并纳税,受票方可以抵扣。程序上要求,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一个已缴税的证明。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 发生 失控,取得发票的一方,要将失控发票中的税额(也就是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就是说,失控发票中的税额是不能进行认证抵扣的;已抵扣的,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扩展资料在一般纳税人中,购进货物未付完款即抵扣进项税,利用预收帐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隐瞒收人,私设金库进行帐外经营,将购进货物或自产、加工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发生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转出等比比皆是。
    比较严重的是准备几套帐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安排会计人员专门研究税法以寻找偷漏税的机会。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大集团公司纷纷采取所谓“直销”、“联营”、“专卖"、“总代理”等经营方式。
    使经营该企业产品的商业企业以近于甚至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然后由厂家将利润另外以各种式返还给商业企业,造成利润转移,逃避增值税或导致增值税在行业间、地区间发生非正常的转移,使局部地区增值税税负降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源失控
  • 先听听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吧!
    一般情况下,发生 失控,取得发票的一方,要将失控发票中的税额(也就是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就是说,失控发票中的税额是不能进行认证抵扣的;已抵扣的,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一般情况下会让收票方做进项税转出,并交纳滞纳金。
  • 在操作流程上,开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出具已纳税证明。当系统将发票标记为失控时,应立即停止抵扣,并等待稽查结果。如果发现失控是由税务机关原因导致,或者开票方已走逃但在此之前已缴纳税款,则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后,才能决定是否允许抵扣。纳税人应当密切关注税务机关的调查进展。即便开票方走逃,只要最...

  • 在 勾选平台上查找发票时遇到问题,可能会因为多种原因导致发票无法被找到。首先,如果开票方使用离线方式开具了发票但未及时上传,这可能是发票未出现在平台上。建议联系开票方确认其开票软件中对应发票的上传状态。其次,若您的企业已经进行了税号变更,您需要登录勾选平台,在“档案信息维护”中...

  • 已经认证的进项税票,开票方单位失联或者逃跑了,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 正常的话税款是0.68万元,一般情况下加罚一倍罚款,合计为1.36万元,再按万分之五滞纳金(0.68*0.0005)*365*2=0.2482,累计为1.6万元 估计是对方要多了,还有可能是对方其他问问题被处罚了,也一起问你要了。你可以问对方要税务处理意见书和处罚通知书、税票等看下。

  • 如果税务局不认可你就麻烦了。最好换一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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