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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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 依据《 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根据《 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暂行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企业实际使用的面积来计算缴纳税款。
扩展资料:现行《 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具体来看,纳税义务人指的是: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而征税的范围则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具体来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等记载的面积:这些证书上记载的面积通常作为计税依据。2、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等其他证明占用土地面积的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如果土地面积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单位测定,那么以测定的面积为准进行纳税。2. 对于尚未测量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以其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3. 对于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情况,纳税人需申报土地面积,待...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城镇土地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所以C项正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解释如下: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这个依据反映了纳税人对土地资源的占用情况,以此为基础计算应缴纳的税款。2. 具体计算时,通常会根据土地证书、地产测绘报告等技术资料来确定土地面积。如果没有这些资料,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