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平销返利 冲减当期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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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您好!
某商业公司与一生产厂家达成协议,公司经销厂家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厂家给该公司奖励一批实物并开具发票。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第二条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该公司经销厂家的产品达到一定数量,从厂家取得实物形式的奖励,该奖励因与商品销售量挂钩,应按平销返利行为处理,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是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取得实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假设开具了普通发票:
借:库存商品等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厂家给该公司的实物返利,厂家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该公司需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希望可以帮到LZ解决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取得的与销售数量有关的返利,无论是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都需按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若取得的返利为实物资产,则应按照发票票面价值或货物的公允价值(无发票的实物),使用上述计算公式转出进项税金。账务处理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或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商业企业从供货方收取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需按照平销返利行为处理,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平销返利要冲减进项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重复计税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详细解释如下:1. 避免重复计税 平销返利是供应商给予销售商的一种价格优惠,用以激励销售商扩大销售或维持良好的销售关系。在贸易过程中,如果返利未冲减进项,那么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能会出现重复计税的情况。例如,销售商品时缴纳的...
1、对于那些与商品销售量和销售额无直接关联的收入,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等,即使商业企业提供了相应劳务,这些被定义为非平销返利。这类收入应按照营业税的适用税率缴纳营业税,而非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2、相反,如果商业企业收取的返还款项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比如按比例、金额或数量计算,...
企业取得的返利,与销售数量有关,因此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1. 收到返利时: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贷: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 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