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吗
  • 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
    不附销售货物清单,仅仅不便于购买单位准确纪录相关材料(商品)的单位、数量。
    1、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销售品种繁多、复杂、计量单位不一,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开单位、数量,采取另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销售货物清单中列明货物(劳务)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
    2、不开单位数量,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也能认证。3、发现票面内容开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 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不开单位数量,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
    4、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 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但实际业务中,劳务(服务)应税项目,不需要填写单位、数量。
  •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主动提供单位、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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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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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像工程施工、技术咨询、土地使用权出租与转让、提供应税服务、无形资产评估等项目,都可以不写数量及单价。
  • 可以
  • 法律分析: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单价和数量。单价和数量不属于必填项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

  • 法律分析: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单位不填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

  •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 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

  •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

  • 因此,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数量和单价的填写与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相符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交易性质灵活处理。但需注意的是,尽管数量和单价并非强制性填写项,企业仍需确保开具的发票完整、准确地反映交易情况,以符合税法要求,避免因信息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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