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的增值税问题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很多法律都变了,目前关于销售旧货的最新规定是国税函[2009]90号,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
增值税=[转让收入/(1+4%)]*4%*0.5 (计算方法很重要,很多人都作错了)
缴纳的增值税记入转让费用中,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摘要】
固定资产清理如何交税【提问】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回答】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回答】
希望可以帮到您额,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所得,那么就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但如果清理收入属于非经营所得,如因灾害、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资产损失,则可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一、固定资产清理收入的性质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通常指企业出售、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后获得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收入。这些收入可能来自于固定资产...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清理收入需要交增值税,但凡已提足折旧准备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在报废清理时,应按出售价格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法律分析】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分三类情况判断是否缴纳增值税:(一)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二)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
一、正面回答企业固定资产清理收入是需要交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凡是已经提足折旧准备报废清理的,那么报废清理时,应当按照出售价格及适用税率对所缴纳的增值税进行计算。二、分析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
第一、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其中有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属于财税[2002]29号文件所说的“应税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符合免税条件处理固定资产收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