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设期的进项税在营运期能否抵扣
- 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
根据36号文的规定,进项税不能抵扣,分为四种情况:用于某些特定项目;与非正常损失有关;购进特定服务;财政部和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用于某些特定项目
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如果用于以下项目,则相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交际应酬费属于个人消费。
上述进项税,如果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必须是专门用于上述项目的,才不可以抵扣,如果是混用的,也用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
(二)与非正常损失有关
与非正常损失有关的以下进项税,不得抵扣:
1、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有关的进项税;
2、与非正常损失有关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货物有关的进项税,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
3、与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有关的进项税;
4、与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有关的进项税。
非正常损失,是指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需要指出的是,因着火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有关的进项税,包括所有相关的进项税。以在建工程为例,相关的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等都不得抵扣。
(三)购进特定服务
购进以下服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购进贷款服务不能低,意味着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餐饮服务不能抵扣,但是住宿服务没规定不让抵扣,意味着住宿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可以抵扣。
(四)财政部、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主要是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不是绝对不让抵扣,而是分期抵扣。其作用,在于缓解对税收收入的冲击。
三、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
在理解不能抵扣的原因之前,我们先分析,为什么可以抵扣进项税?其原因在于,购进货物或服务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服务,有相应的销项税与进项税匹配,才允许进项税抵扣。
但是,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有关的进项税,都不会有相应的销项税与其匹配,所以,不允许抵扣。
至于购进其他服务不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分期抵扣,可能主要是保证收入的原因。
四、进项税转入---不能抵扣到能抵扣
进项税转入,是指纳税人购入的,因专用于免税项目、简易征收项目而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如果用途改变,比如也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应税项目,则可在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相应的进项税,具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净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应有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为了尽量扩大抵扣,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最好不要专用于免税项目和简易征收项目,而是与应税项目混用,这样购进时,就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只能专用于免税项目和简易征收,也应在取得发票后,及时认证,但是暂不抵扣,为以后抵扣提供便利。
为控制进项税抵扣的风险,纳税人应健全抵扣机制,包括制定发票管理制度,纳税申报流程制度等。通过制定发票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该取得发票没有取得发票,该及时抵扣没有及时抵扣的情况发生。通过纳税申报流程制度,及时发现应该做进项税处理的事项,该转出就及时转出,该转入及及时转入,防止多抵扣和少抵扣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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