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年底要做对冲吗?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年末余额等于零时,应将其所属的三级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全部对冲结转为零。2 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年末余额小于零时,说明年末存在留抵进项税额
- 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每月都这么延续,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要交的增值税,在某一个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时候差额就是留底,到年底的时候也是这样啊,要是进项大于销项的时候就留底到下年。
- 进与销税额都是同属"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还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应-应-未交增值税"应-应-进项税额转出"
年末只把差额科目("应-应-未交增值税")转到下一年即可,不能把本年累计数结转到下一年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你要替税务局向购买方收取1.2*0.17=0.204元税款.实际你的纳税额是0.204-0.17=0.034元.0.17元叫进项税0.204元叫销项税.用0.17元抵减0.204元的过程就叫抵扣进项税.抵扣的前提是你是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借方科目 比如你购买材料或商品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贷方科目 比如:你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
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主要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税金,贷方主要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税金。1、"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2、"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3、"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进项税与销项税的区别是什么 (1)销项税额是实现销售收入按17%的税率计提的税额即销项税额=销售收入*17% (2)进项税额是进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用来抵扣的。 (3)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用友T3中如何设置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与销项税 ...
销项税额(output VAT)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计算方法。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