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所得税,扣税标准
-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以前的已经作废了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把握以下四点:
1. 《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 40%的纳税调整。以前,无论原《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 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规定。
2. 在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中,可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 5‰。 相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按业务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业务收入大小,最高可按业务收入的 1%计算扣除)而言,扣除比例大幅下降。
3.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分行业,都按统一标准执行。改变了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区分不同行业,按不同的扣除标准计算扣除额。
4. 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只要发生业务招待费,就必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避免不必要多交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更应该作好业务招待费预算,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 - 所得税核算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 新的会计制度按招待费的二分之一进行抵扣,你的答案好像不兑阿。
- 新的会计制度按招待费的二分之一进行抵扣
- 答案不对吧
- 在面两种说法都有,我早见过了,只是我也不知道到底会按哪个,郁闷.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
综上所述,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大不可以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5‰。【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这个扣除的上限不能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换言之,若业务招待费超出销售(营业)收入的1%的60%,则超出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税率方面,对于企业所得,普遍适用的税率是25%。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
法律分析: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税法并未明确业务招待费的概念和使用范围,在实务中业...
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