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了公平,确定,简便,征收费用最小的税收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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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斯密提出了"公平,确定,简便,征收费用最小"的税收四原则。
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如在 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就已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重商主义后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原则。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确实原则、税收便利原则、税收节省原则”。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原则即节省原则。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于1776年在其《国富论》中提出的,他著名的税收四原则,这就是"公平"、"确定"、"便利"和"最少费用"。其理论基础是国家活动的非生产性及其消极的财政观。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的内容在其所著《国富论》中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即税收平等原则、税收确定原则、税收便利原则和税收...
1.威廉?配第 威廉?配第在其所著的《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较为深入地研究了税收问题并第一次提出了税收原则的理论。提出了公平、简便和节省三条标准。2.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少征收费用原则。3.阿道夫?瓦格纳...
5、亚当·斯密吸收了这些成果,提出了公平、确定、简便、节省四原则,把确定原则解释为:“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 。6、他认为,“赋税虽不平等,其害民尚小,赋税稍不确定,其害民实大”。7、 。关于确实原则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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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70年代,英国的经济思想家亚当·斯密,作为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进一步发展了公平税负原则。他提出税收的四大原则——平等、确定、便利和经济,其中,公平原则被置于首位。斯密主张,国家的税收应当根据国民在国家保护下所得收入的比例进行征收,以此来确保政府的运行。他认为,是否遵循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