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第三人独立申请权是如何规定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问: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第三人独立申请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更加重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益保护,确认了第三人独立申请权,对虽非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规则》规定该第三人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人能否单独申请行政复议,只要符合条件的复议都是会受理的。申请行政复议是需要书写行政复议书的,并且复议书是有法定的格式,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书写,也可以委托别人进行书写。 一、第三人能否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人到底能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
第三人参加税务行政复议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其他 行政相对人 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审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参加行政复议,但不是必须通知。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并不必然知道是否存在第三人,有多少第三人,如何联系...
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维护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主要包括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代理人。复议申请人作为权利主体,拥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的权利,可以撤回申请,对不予受理裁定或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有权要求复议机关纠...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下列几种: 1、有独立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这主要是从复议请求角度进行区分的,有独立请求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非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而是排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的独立的复议请求。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要是一些竞争性许可案件、公平竞争权案...
行政复议中第三人范围的确定主要基于两个方面:复议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确定当事人范围的具体标准。首先,复议制度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当事人范围的宽窄。主观化复议注重保护申请人权益,范围广泛,救济途径多,侧重赔偿;而客观化复议则以监督行政权力为主,限制当事人范围,侧重于维护行政秩序。我国行政复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