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吗?

在校大学生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吗?
  • 在校大学生如果会计类专科及以上专业的大学生,是不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可以在毕业当年,需凭学历学位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补登记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记录即可。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如果是会计或者是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可以不继续教育,毕业的当年也不需要继续教育。

    一般来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都是需要继续教育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抵免继续教育,直接凭借相关证明文件到当地财政局盖章证明即可:
    但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的学分: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可以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可以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 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和毕业当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时去财政局办理审核手续,不然没有继续教育记录。此后每年则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具体时间请留意当地财政局。
  • 会计类专科及以上专业的大学生,是不需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可以在毕业当年,需凭学历学位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补登记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记录即可。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扩展资料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在校大学生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在校大学生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可毕业后凭毕业证进行继续教育抵免。点击了解会计报考相关条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中明确通知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采用的所有培训教材全部由总部统一提供。校区师资力量雄厚,精心挑选的讲师不仅专业过硬、经验丰富,同时全部经过总部的统一培训,充分提升教学思想的一致性和教学效果的高品质,为会计培训领域吹来了全新的革新之风,同时为会计培训市场建立起全新标准和新方向。
  •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您的问题:
    在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不需要继续教育,但要办理确认手续。

  • 1、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在校大学生也不例外。
    2、继续教育的方式有多种。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有一条: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因此,如果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在校生可以当年度通过一科的考试成绩抵当年的继续教育。
    3、以其他形式折算学分的,在有些地方财政部门需要本人拿相关证明进行学分的认定,具体操作请向当地会计从业管理机构咨询。
  • 在校大学生持有初级会计证书后,从次年开始,需参与会计继续教育。教育形式主要有参加省财政厅指定的网络培训或通过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考试或考核,抵扣学分。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完成至少9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跨年度结转。参与继续教育前...

  • 在校大学生从取得初级会计证书次年开始,就必须参与会计继续教育。教育形式包括网络培训和学历教育,会计专业学生可直接用专业科目成绩抵扣学分。非专业学生需按地区要求,通过网络课程完成学习。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得少于90分,专业科目占比通常不少于三分之二。全国范围内的学分在当年有效,不能累积到次年。...

  • 在校大学生会计专业的学历教育阶段,一般无需进行专门的会计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专科及以上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只需凭借学历学位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补登记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记录即可,无需额外参加额外的考试或培训以获取学分。继续教育的学分计量标准主要针对毕业...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从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未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需从开始工作后的次年开始进行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分。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后,从次年开始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的形式?

  • 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所以,在校大学生也是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如有其它问题,可以上会计考试信息网咨询。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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