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盖财务章吗?我已经盖上财务章了该怎么办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增是谁发票的开具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盖财务章,应该盖发票专用章,这是《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的,已经盖上财务章,只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再补盖财务章就可以了。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且,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
在财务工作中,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以及各类报销凭证等都可以加盖财务章。财务章主要用于表示企业对于该发票内容的确认和认可,证明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加盖财务章也是为了承担财务部门对发票内容的审核责任。详细解释如下:一、发票种类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企业之间交易的重...
不能使用财务专用章,根据 人民共和国令587条《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并由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它用于在发票上盖章,以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使用发票专用章能够有效防止发票被伪...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九、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盖财务章,应该盖发票专用章,这是《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的,已经盖上财务章,只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再补盖财务章就可以了。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人民共和国发...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不可以盖财务章,只能盖发票专用章。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