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问题

有关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问题
  •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IAMI029 - 试用期 一级”:您提出的是两个不同概念的问题,不能把它们混绕在一起:《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第7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货物,要计算销项税额;而你提到的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的,则不能作为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我作这样解释和回答,相信对你能有一定的益处!
  • ???外购货物时已进付了增值税了??怎么又说不属于呢??对于自产,委托加工是指原料变成产品,产生了增值,,购入本来是用来生产的,也就是本来就想增值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了,而个人直接购买(是含税的)就不存在抵扣的问题,,,,
  • 外购产品没有增值,用于消费的部分,属于非应税项目用,需要进项转出。

    自产等货物(进项只是原材料和加工费,相对很小),因为有增值部分,自己消费的时候,视同销售,征销项税。

    虽然说法不同,其实原则是一样的。
  •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属于应税项目,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而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因为已经抵扣了进项税,所以这部分产品(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或做进项税转出。
  • 增值税的征税的一般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并且有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以上就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大家还有什么不懂之处,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法律客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

  • 针对您的疑问,确实有相关规定需要解释。首先,购买的货物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是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并不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畴。其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以下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或应税劳务,二是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应...

  •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涉及多个具体领域。首先,对于货物期货,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贵金属期货,其交易都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银行的金银销售业务,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尽管所有权可能转移给承租方,但这一服务本身并不征税。对于基本建设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的附设工厂,其生产的预制构件和建筑...

  • 只要记住:1、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它将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代理业及其他服务业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未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体系,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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