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复印件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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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发票的所有联次都丢了,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式一份,将《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并入报告表中)。(二)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三)属被盗、被抢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例如: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另外,根据《关于企业遗失收款方开具的发票联如何处理等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1995〕380号 )的规定,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
2.如果只是销售方跟购买方一方丢失了,那么把发票进行复印,再双方各开份证明,开票方拿着证明跟发票复印件去所属税务局进行证明,拿着税务局开的证明跟复印件就可以报税了
发票丢失发票复印件可以入账。1、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后,可以使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入账;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若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普通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或次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如果我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可以让对方盖上财务章在复印件上来进行报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一、发票丢失,发票复印件可以入账吗1、发票丢失,发票复印件可以入账,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 税务报》公...
普通发票原件丢失可以用复印件做账,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企业丢失已填开普通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索取书面证明或其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与存根联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发票业务专用...
法律分析:发票丢了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应当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局,并公开声明作废。发票丢了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增值税票丢失,复印存根联,交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第二种是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