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账务处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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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按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上采用不同的方法: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如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按增值税法规规定的方法和公式进行计算。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时,首先计算出在产品、产成品中耗用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购进额,然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即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与负担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按实际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成本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成品科目,按计算出的应转出的税金数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
1、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不允许用待抵扣税金.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其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成本.账务处理如:借:原材料(价税合计)贷:应付帐款 4、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简易征收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方法征税时,购进简易征收货物的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于生产销售简易征收货物所涉及的购进环节产生的进项税额将不能进行抵扣。这意味着,即便是单位为石碴破碎而购入的固定资产,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进行抵扣。因此,当企...
简易征收不能抵扣,直接进入购进货物或劳务,算做成本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