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未认证,超过180天,怎么办

增值税未认证,超过180天,怎么办
  • 增值税发 票逾期未认证,如果不属于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再认证抵扣。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 票(已取消)。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上述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属于上述规定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逾期,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否则,超过认证期限逾期未认证抵扣的专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增值税未认证,超过180天,只有把税额转到库存商品中。
  • 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能进行抵扣,按照常规程序,通常将无法进行账务处理。然而,根据特定文件规定,对于那些超过180天但因某些特殊原因未能进行抵扣的发票,企业可以通过向国税局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以此途径向当地税务局、省级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申请抵扣。尽管这一流程较为繁琐,但若是由企业自身...

  • 综上所述,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可能面临的过期问题,纳税人应充分理解相关政策,积极寻找合法合规的解决途径,确保税款抵扣的顺利进行。

  • 针对超过180天认证期的发票处理方式,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规定。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后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未认证、申报抵扣或申请稽核比对的发票将不得作为合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无法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对于真...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超过开票后180天进行认证抵扣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用作报销。上市公司通常要求在开票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入账和报销,而非上市公司则有不同的规定,成本费用类要求在开票当年内报销,而资产类则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除非符合特定条件...

  • 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过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必须在此期限内到税务局办理认证;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过期后仍可使用,但不能用于税款抵扣。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进行认证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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