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减增值税税额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哪些?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通讯员:赫聪/锦州市国税局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具体的处理为: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递减额为价税合计),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等科目。按规定抵...
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纳税人非初次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按规定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3)购买非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如打印机和电脑),...
对于纳税人而言,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了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还推动了税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确保所购买的税控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税收抵扣的合法性。在享受政...
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