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如何向税局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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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 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发票丢失税局会出具《发票丢失证明》或《已申报纳税证明》。当发票丢失时,企业或个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相关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通常是为了证实纳税人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相应的税收申报和缴纳工作,同时也说明发票的丢失情况。具体解释如下:一、发票丢失证明 当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的发票时,为了避免不...
前往税务局大厅时,你需要填写一份由税务局提供的表格,详细说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信息。同时,还需提交该发票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一份情况说明书,这些信息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税务局工作人员收到你的材料后,会给予你一份回执,并告知你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审核通过后,你可持回执到...
1、向原发票开具单位提出申请:提供丢失发票的相关信息,如 码、号码、开票日期等。2、提交证明材料:按照要求提交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记账联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审核与补开:原发票开具单位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补开发票。补开的发票应与原发票内容一致,并注明“...
若丢失的发票为增值税票,首先确认单位已履行缴税义务。若发票开立于五月份,认证期为90天,当前尚未过期。此时,单位可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缴税证明。随后,将此证明与发票复印件一同寄送至对方单位。对方收到后,凭借发票复印件及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即可进行发票的认证、抵扣与入账处理。具体步骤如下:一...
1、普通发票丢失,应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交给客户入账;同时,财务人员需设置发票登记本,记录相关信息;若为 ,需到税务局确认后重新开具;2、空白发票丢失,应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持金税盘或税控盘办理退回或作废手续;3、抵扣发票丢失,可使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由开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