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补交去年的增值税,如何做帐务处理?

企业自查补交去年的增值税,如何做帐务处理?
  • 1、别听税务局的
    2、记在今年的账上
    3、教材上的做法是将涉及到的损益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替代,最终要转入到未分配利润中去,同时要调整报表年初数,你并非上市公司,所以没必要那么麻烦做账。我的做法是:
    摘要为:补交上年度增值税。分录为:
    借:未分配利润 4700
    贷:银行存款 4700
    你按照“拼命考满分”的第一个回答去做账也没为题,但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贷方相抵消后,就是我上面的分录。
    其实做账的要求就是:简洁明了,让相关人员知道该业务事项的来龙去脉就可以了。税务局关心的是你有没有少缴税,而不管你的帐怎么做;老板关心的是一项经济业务有没有在账上清晰的反映出来,有没有节税的空间。
    自用产成品视为销售,那么涉及到产成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如何做分录?
    你正常销售要给买方开发票,自用产成品视为销售就不开发票,该怎么做账就怎么做账,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将这部分收入填入“无票视同销售”里
  • 增值税自查补税的会计处理:增值税自查补税遵循“溯源法”来进行帐务处理的。即:以前未计收入的要补做收入。
    1、假如未计不含税收入为10万元,销项税额为1.7万元,那么补记的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3、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以上是查补本年的收入的处理,如果是查补以前年度的还要复杂一些,除了增值税还要补提企业所得税,其处理方法大致与正常处理方法相同。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   1、实际上去年的产成品、收入和成本已经按照正常情况进行了处理,在调补缴这笔业务增值税时,应该不涉及到销售。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补记增值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增值税
      贷:应假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增值税

      2、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一)形式和实质均为销售的代销行为分两种:
      (1)是视同买断。委托方按签订的协议价格将货物交付受托方,受托方自行确定实际售价;货物售出后,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价款,受托方获得实际售价与协议价的差额。双方比照销售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分别按不含税协议价和不含税实际售价计量收入,确定销项税额;受托方同时将委托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账务处理如下:
      委托方:工业企业委托商业企业代销(假设商业企业采用进价核算)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受托方代销商品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代销商品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受托方:
      代销商品实现销售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委托方开具销售发票给受托方作为进货凭证,结算货款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2)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确定代销货物的售价,受托方按其定价代销,并按售价的百分比收取手续费。双方同样按不含税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委托方将其销售货物的价款记作收入,受托方则作应付账款;受托方同时将委托方开来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增加应付账款。
      账务处理如下:
      委托方:支付代销手续费时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其他会计处理同上
      受托方:
      售出受托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归还委托单位的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
      (二)不具销售实质的行为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他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的行为。但不含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情形。
      发生这类视同销售行为时,应按不含税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连同货物成本一起计入该类项目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无偿赠送的账务处理有争议:一种观点是认为记入营业外支出,另一种观点是认为记入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
      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时,应将货物购进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转出,计入耗用项目的成本。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具有销售实质的行为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企业应按不含税售价确认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货易货行为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其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分别按以货易货货物的不含税售价及进价来计算。账务处理如下:
      等价交换: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等价交换:
      当自产产品价值大于换取的货物价值时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自产产品价值小于交换货物的价值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
  • 增值税自查补税的会计处理:增值税自查补税遵循“溯源法”来进行帐务处理的。即:以前未计收入的要补做收入。
    1、假如未计不含税收入为10万元,销项税额为1.7万元,那么补记的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3、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以上是查补本年的收入的处理,如果是查补以前年度的还要复杂一些,除了增值税还要补提企业所得税,其处理方法大致与正常处理方法相同。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 补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
    一、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
    1、收入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补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二、补交本年度增值税:
    1、收入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补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摘要】
    自查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账务处理?【提问】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回答】
    补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
    一、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
    1、收入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补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二、补交本年度增值税:
    1、收入的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补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回答】
  • 1.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查补当年应纳税额,按常规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税务机关在年度税收汇算清缴中查补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税款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①查补以前年度应交的流转税、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若为多交应退的税额,则作相反分录。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余额,结转未分配利润,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若为贷方余额,则作相反分录。③调整以前年度少计或多计的盈余公积。补计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科目。冲减多计盈余公积时,作相反分录。

    2.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和税收汇算清缴中对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作出应缴滞纳金和罚款的,不论属于哪一年度,均在发生当期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一、增值税自查补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自查补税遵循“溯源法”来进行帐务处理的。即:以前未计收入的要补做收入.

    1、假如未计不含税收入为10万元,销项税额为1.7万元,那么补记的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3、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以上是查补本年的收入的处理,如果是查补以前年度的还要复杂一些,除了增值税还要补提企业所得税,其处理方法大致与正常处理方法相同。

    4、因自查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这个不需要计提,最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罚款通知书在实际缴纳罚款的时候: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缴纳的滞纳金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1、自查收入填到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自查税款加到第11行“销项税额”、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17=12+13-14-15+16
    2、查补税都是需要单独交纳,所以在申报的时候申报表只反应补记收入这一块,税款通过填在销项和进项中相抵减了以免重复计应纳税。
  • 你去年如果没有做凭证,那就只能今年做处理了,今年处理账务只能记在今年的账,
    他让你单独分立一个帐页可能是为了明白这笔税款与今年无关,至于涉及到别的 产成品之类的可以不用另立。
  • 你只要在摘要说明里写明由于去年记帐疏露,现补记: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700
    贷:银行存款 4700
    就可以了,即使税务局查帐的时候,看到说明也就没事了.毕竟你是去年交的税,没有任何问题的.
  • 这个应该不用再通过应交税金这个科目了吧,直接按产品的销售价减去补缴的增值税的差额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未分配利润就可以吧,至于补缴的增值税的金额只要在备查帐中做记录就可以了
  • 本人浏览了以上诸位的回答,颇有不敢苟同之处,吾以为:
    税务上视同销售,是按销售的标准上交税费,关心点在于是否漏税,而会计上却不作为销售,只是资产的内部转移,不能确认收入,你不能把税法和会计的原则相混淆了,这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正确的会计处理应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J)
    贷:银行存款
    可以看出这里并不涉及任何损益类科目,按会计差错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发生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 1、要简单化。去年漏了,今年补上只要补缴了税金,就可以了。
    2、做今年的收入,ok了。
    3、自用产生品视为销售,原理和对外销售是一样的,对自己开张发票处理一下,怎么就不会了呢???会计要学会自己动脑。
    4、ok吧
  •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 4700
    贷:银行存款 4700

    根本不用单独下在一个帐页上,只自己看得懂就可以了。
  • 哎呀~直接交个代帐公司的会计不就可以了马~
  • 税务局只管税 你只要不少交税 税务局不管你怎么做账的 明白否? 当然也不是太胡来
  • 1、根据税务部门的补缴通知或自查结果,确定补缴增值税的金额。2、在会计账簿中,以补缴通知或自查结果为依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以反映补缴增值税的资金流出。3、如果补缴增值税涉及到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还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例如,如果补缴的...

  • 在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时,首先需要针对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操作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当进行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时,则应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一系列操作旨在确保企业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保证税款的及时缴...

  • 在增值税检查后,如果发现应补缴增值税,可能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 反之,如果发现已经多缴增值税,需要进行退税,则相应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通过上述调整,企业可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的准确反映增...

  • 对于自查应补缴的以前年度增值税,其会计处理方法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收自查调整”科目。这一步骤旨在反映自查发现的过去未申报增值税。接着,单位缴纳税款时的会计分录则为: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自查调整”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此操作表示将补...

  • 若查补的是以前年度的收入,还需补提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与正常情况类似。自查补税还需缴纳滞纳金。在实际缴纳罚款时,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贷:银行存款。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如下:自查收入填写在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自查税款加到第11行“销项税额”、第...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