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 一、税收优惠 1. 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二、金融优惠 1. 加大金融服务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放宽西部地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比例限制。2. ...

  •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在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免征关税。2、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 税收处理与分摊 总机构和分公司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可进行直接分配,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则根据总分机构的税率进行合理分配。在2022年的预缴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可在西部地区享受到15%的税率优惠。税务判定与确认 为避免主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不确定性,企业可...

  • 1. 根据国务院的过渡优惠政策,自2001年至2010年,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同时,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则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2. 对于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

  • 自2021年1月1日起,优惠条件调整为鼓励类产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减按15%税率征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鼓励类产业的范围和条件。关于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总机构和分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方式有所不同,但分属不同税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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