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和税务问题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种情况无需设立会计,所谓的分公司发生的费用拿回总公司来报就行了。
法律主观:视情况而定: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
设立分公司在纳税时需遵循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规定。如总公司与分公司由同一税务机关管辖,双方可统一缴纳增值税,简化税务处理流程。反之,若由不同税务机关管辖,则必须分别向各自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以确保税法合规。在所得税缴纳方面,企业可选择在总公司进行汇总缴纳。在汇总申报期,如...
分公司税务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一切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
答案: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税务方面存在紧密联系,主要涉及税务管辖、税种、税率及税务申报等方面。一般来说,分公司需要遵循总公司的税务策略,并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税务筹划,确保合规纳税。解释:1. 税务管辖: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其税务管辖通常遵循总公司的安排。总公司有权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集团...
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