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初级会计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考完初级会计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 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务,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根据《暂行规定》,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一次报考两个考试科目。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扩展资料: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合格标准:每科均为60分合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会计
  • 当年考取了初级会计证,是可以抵扣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以后还是要学习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财政局来确定。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2、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者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3、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4、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5、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6、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7、参加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此外,新疆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中,除学历等基本条件外,对考生提出了另一个要求:报考2019年会计初级考试的考生需完成当年(2018年)继续教育(90学时)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条,明确要求,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4、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扩展资料: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3〕18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部对2006年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法规规定
    1、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3、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5、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规定,之前没有考取任何会计证件,但在今年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的同学,本年度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年审从明年开始。对于那些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同学,因为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会折算为60学分,所以同学们只要在成绩下发后办好相关手续也可以免去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 通过初级考试一科,就不需要当年的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扩展资料:
    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不用参加了,我刚看了继续教育历史记录,他直接把初级成绩折算成学分了,2019继续教育状态是完成

  • 一、继续教育对象的区别
    改革前: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
    改革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的区别
    改革前:
    面授培训:到当地财政局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学习、考试合格后,会拿到合格证;
    网上学习:在财政部指定的网站注册登录学习。
    改革后: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4、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三、继续教育合格要求的区别
    改革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完成学分可在网站进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即通过。
    改革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 在校大学生持有初级会计证书后,从次年开始,需参与会计继续教育。教育形式主要有参加省财政厅指定的网络培训或通过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考试或考核,抵扣学分。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完成至少9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跨年度结转。参与继续教育前...

  • 初级会计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参与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从考取初级会计证书的第二年开始,就需要规划继续教育计划。即使毕业生从事会计工作,需从毕业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即使后来转行也需遵此规定。取得会计相关证书的...

  • 初级会计证拿到后还需要继续教育。只是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后的当年可以去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手续,就不用参加继续教育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

  • 取得初级会计证后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进行学习。不过在取得会计证的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从次年开始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

  • 初级会计职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者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依据规定,从取得初级会计职称的次年起,必须参与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继续教育旨在提升会计从业者在工作中的技能和水平,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会计从业者,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后,应通过参加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知识结构、提高技能水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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