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在试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收入需要算销项税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取得收入是需要计算缴纳销项税额的,会计和税务要分开考虑
- 要算
试运行期间产生的试运行收入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应该冲减在建工程 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改造中取得的试运行净收入冲减相应的改造成本,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红字)
如你企业取得试运行期间产生的试运行收入属于上述营业税征税范围,则应按其所应税行为所属税目缴纳营业税。你单位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如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但是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把这笔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
回答: 答: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上述公司自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费用,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运行期间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在建工程(待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