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有利润,去年亏损,四季度需要预交所得税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今年四季度有利润,本年累计有利润,但不够弥补去年的亏损,今年四季度不要预交所得税,直接弥补去年亏损。
希望能帮助到你! - 如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方式,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另外,《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因此,纳税人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可按上述规定执行。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 虽然第四季度有利润,你可以先在申报表上把第四季度实际应该缴纳的填上去,然后看全年累计数,系统自动计算如果是亏损,是不需要预缴的。
在第四季度计算盈利,若上年度出现亏损,是否需要交税?答案是不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季度申报所得税时如有利润,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具体而言,第4行“实际利润额”需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
第四季度申报表也是一样,并不是以第4季度的利润单独纳税的,公式是这样:“全年应纳税金额-前3季度已纳税金额=本期应纳税金额”。全年是亏(负数)的就不用了。第3季度填1-9月份。并不是直接算7-9月的利润,是用1-9月的利润,减去第2季度的时候所报的1-6月的利润,剩下的部分才是第3季度...
如果以前年度亏损,是五年以内的,那么可以税前弥补亏损。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亏损那么只能是税后弥补。所以四季度有利润先不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许第三季度第二季度亏损,那么按整个一个年度计算的话就不一定是盈利。所以等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再弥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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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也就是第四季度有利润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非要说理由,就算是你预交税款吧。全年利润为负数。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完了还是负数的话,就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了。反而要退回预交税款的,不过这一般是不会发生的。一般都能调出利润,调不出来也不会给你退的。办申请等手续很麻烦。税务局一般也不会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