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有哪些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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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1、满2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免征土地增值税;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缴...
3、《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法律分析:一、普通标准住宅免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普通住宅标准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第026...
个人可以享受如下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增值税;(3)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纳土地增值税;(4)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所...
土地税减免政策依据是: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减征;企业征用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不予减免。【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