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会计每月都未计提工资,对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影响没有?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关于工资和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回答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工资,我国税法要求的是收付实现制。也就是当年计提的工资必须当年发放,年终应付工资科目不能有余额;若当年计提的工资当年没发放完,年末应该冲回,在次年实际发放时再分配进入次年的成本费用。若不冲回,年末应付工资科目有余额,则次年在对上年度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当然,若因上年度工资没有发放而在次年实际发放时再分配进入次年的成本费用的那部分工资,是允许在实际发放时年度税前扣除的。
你问的提问我所困惑的是,你说“以前会计每月都没计提工资,对今年的......”似乎说去年一年以前会计每月都没计提工资,那去年一年你们都没发工资吗?如是这样没发工资所以没计提他的处理方法是对的,你在今年补发时计入成本费用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汇算清缴去年的所得税,这个工作应该是在今年5月底结束。
另外,现在已不说“计提工资”了,应该是“分配工资”。
对于提问者追问的问题的回答:不会影响所得税汇算清缴。因为你们去年的工资已经进了费用,只是会计省略了步骤,没有在应付工资科目反应。更无需也不能在今年补提。 - 补贴收入即为营业外收入,是必须体现在当期利润总额内的;该项收入通常都是免税的,对你纳税和以后可得的补贴都没有影响。汇算清缴时在附表五税收优惠表相应的栏目中正确填上该项收入即可。
- 所得税会算清缴只能列支已经发放的工资
- 所得税会算清缴只能列支已实际发生的
贷:应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若是以前年度发生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科目是相同的,然后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就行了。
如果没有计提的话,就直接进管理费用好了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本年度补计提并发放,如常处理。会涉及到调整上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于个人所得税,在今年补发工资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才能套用相应税率进行(月度)计算、(年度)清缴,否则应在发放当期作为一次性应税收入计算个税。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应,上述只是简单的参考方式。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可以,不过应该通过以前年度调整的科目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