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和V部分。

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和V部分。
  • 课税=征税
    课及就是“征税范围涉及”

    C=生产资料的价值
    V=劳动力的价值
    C+V其实就是成本
  • 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这意味着税收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的一部分,即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是相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言的,指的是劳动者生产的超过必要产品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在财政分配中,国家通过征税、收费、举债等方式将剩余产品(或其价值)从企业、个人手中集中起来,成为财政收入,然后进行再...

  • C+V其实就是成本

  • 税收分配的客体是指作为税收对象的社会剩余产品。这表明税收的征收对象是社会总产品中超过必要劳动时间所生产的那部分,即剩余产品。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国家通过征税和其他财政手段,如收费和借款,从企业和个人手中聚集这些剩余产品或其价值,使其转变为财政收入。随后,国家将这些财政收入进行再分配。

  • 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分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或社会收入集中到国家财政中,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形成财政支出。

  • 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M,不能课及C(生产资料)和V(劳动者报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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