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的若干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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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存货类科目设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类科目删除了“发出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2.发出存货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处理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核算。包装物租金收入和没收的押金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贷记“营业外收人”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核算。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包装物租金收入和没收的押金收入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确认逾期未退包装物时,应结转其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4.存货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盘盈净收益冲减“管理费用”科目;存货盘亏毁损的净损失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盘盈净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存货盘亏毁损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5.存货减值处理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存货可能发生的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有哪些1、《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基于相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两者实质上并无根本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旨在简化规定内容,确保其与税法规定保持一致。在财务报告与会计处理方面,两个准则存在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进行了简化,以适应小企业财务报告...
1、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核算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首先,在适用范围上,《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在 境内依法设立,且符合国务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义的小型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类企业不适用该准则: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是金融机构或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核算要求、会计科目设置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首先,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小企业,不包括股票或债券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等。而《企业会计准则》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