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收费专用缴款书丢失怎么办

国税收费专用缴款书丢失怎么办
  • 现金缴的吗?钱不多自己认了
    若是银行划款的,就让银行再打一份
  • 国税收费专用缴款书如果丢失的话,要携带同时取得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购买发票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企业公章、法人私章、个体工商业户需带发票专用章等一系列可以证明的资料,向海关咨询哪些资料可以证明,以挽救自己的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即: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   携带同时取得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购买发票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企业公章、法人私章、个体工商业户需带发票专用章。 咨询海关能否出什么证明代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即: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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