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业了,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吗?

公司停业了,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吗?
  • 除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纳税人应当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申报表以及附送财务会计报表。你公司已经没有业务了,你可以进行“零”申报。即: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填“0”,应交税金填“0”。
  • 除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纳税人应当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申报表以及附送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已经没有业务了,可以进行“零”申报。即: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填“0”,应交税金填“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七、纳税人在批准的停业期间进行正常经营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未按规定办理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10〕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双定户发生停业的,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属国地税联合核发且已被地税机关封存的除外)并进行实地核实。
    恢复经营前要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领回并启用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达到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停业期不足1个月的,依照定额按日计算并征收税款。停业期限届满,未提出续停业申请或复业报告的,税务机关按正常业户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4)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七、纳税人在批准的停业期间进行正常经营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未按规定办理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10〕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双定户发生停业的,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属国地税联合核发且已被地税机关封存的除外)并进行实地核实。恢复经营前要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领回并启用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达到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停业期不足1个月的,依照定额按日计算并征收税款。停业期限届满,未提出续停业申请或复业报告的,税务机关按正常业户管理。

  • 除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纳税人应当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申报表以及附送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已经没有业务了,可以进行“零”申报。即: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填“0”,应交税金填“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七、纳税人在批准的停业期间进行正常经营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未按规定办理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10〕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双定户发生停业的,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属国地税联合核发且已被地税机关封存的除外)并进行实地核实。
    恢复经营前要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领回并启用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达到起征点以上纳税人停业期不足1个月的,依照定额按日计算并征收税款。停业期限届满,未提出续停业申请或复业报告的,税务机关按正常业户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4)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
  • 需要再税务部门办理停业手续 才会不用报税 如果没有办还是需要没有继续报税,零申报也要申报。
  • 只要没有注销就要申报,零申报也要申报。
  • 当然要
  • 零申报,你的公司没有注销依然是一个企业法人
  • 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零申报,才能不交税。一般纳税人性质的公司,可以申请停业、歇业,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停业期间为零申报,对年审没多大的影响。

    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停业、歇业登记备案,上交工商营业执照。
    去税务部门办理相关停业、歇业登记备案,上交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证、剩余未使用的发票,结清所欠税款。
    停业、歇业结束,恢复营业还得到以上部门办理审批。

    应在停业前十五日内持国税局停业批复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手续。

    一、办理停业登记所需的资料

    (一)停业登记申请书;

    (二)国税局停业批复;

    (三)停业前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款交款书;

    (四)在地方税务分局领购的全部发票、发票缴销单、发票领购簿;

    (五)《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六)单位公章;

    (七)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理停业税务登记需填写的表格

    (一)《XX市地方税务局停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XX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缴销表》一式两份。

    纳税人停业期满,应及时恢复营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续期手续。
  • 法律分析:企业停业仍然需要申报。如果公司处于歇业状态有三种选择:1、“零申报”维护公司存在;2、“股权转让”,转让给他人持续经营;3、“注销公司”不再经营。公司暂不经营也必须每月向税务机关“零申报”;所谓“零申报”即“零税款申报”,同时还必须每月向当地的所属税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

  • 法律分析:公司营业可以暂停,但税务方面的纳税申报是不可以停的,在停业期间,还是要正常办理纳税申报,每月的申报表上填写0。纳税人遇特殊情况需暂时停业一个月以上的,应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停业申请报告到资料发售窗口领取《企业停业报告表》。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

  • 法律分析:企业歇业仍然需要申报。如果公司处于歇业状态有三种选择:1、“零申报”维护公司存在;2、“股权转让”,转让给他人持续经营;3、“注销公司”不再经营。公司暂不经营也必须每月向税务机关“零申报”;所谓“零申报”即“零税款申报”,同时还必须每月向当地的所属税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税务报表...

  • 7. 即使在停业期间,纳税人仍需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即使是没有业务活动的零申报。8. 停业只是短暂的状态,只要公司依然存在,就必须持续进行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9. 有些运营商可能认为,如果公司停业了,就可以不必关注账务和申报问题,或者认为不打算再经营就可以不进行取消公司手续及账务处理。但实际上,...

  • 法律主观:公司歇业还需要报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法律客观:《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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