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阁上的优惠政策有: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财税2016年52号文。
  • 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这些单位需要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为残疾人支付工资或劳务报酬。二、政策优惠内容 根据政策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享受即征即退...

  • 在税收政策方面,政府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在增值税领域,对那些安置了盲、聋、残、哑四类残疾人员占比生产人员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所缴纳的增值税,政府将予以全额返还。对于那些安置此类残疾人员比例在35%以上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如发生亏损,政府将...

  • 1. 增值税优惠: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比如,对于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同时,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 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在企业所...

  •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规定:“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本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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