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上的社保基数低于规定,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各省市的社保养老缴费基数是不同的,北京可能是2500元。按规定,如月缴费基数定为2500元,那你的收入如果低于这个基数,则按基数计算缴费,如收入高于这个基数则按高于的数计算,但最高以基数的三倍封顶。如你的收入高于2500元,则缴费基数最高封顶为7500元。并非按你实际收入计算。知道基数就好算了,按规定,每月个人承担缴费基数8%,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承担缴费基数20%计入社保账户。个人承担部分是在税前扣除的。所以你的缴费,个人8%应该为600元,单位20%是1500元。重要的是,单位交的这1500与你无关!所以,别找了,补也不会补给你!
2,法律规定的是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托底数(上年全市月平均工资60%)按托底缴纳,高于封顶数(上年全市月平均工资300%)按封顶数缴纳。所以并不是只要高于最低基数就可以的,企业就不违法;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合同中规定的数额只有基本和岗位工资,其余的没有规定,如果仲裁,我的产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答:产假工资以你分娩当月的生育缴纳基数为基数,乘以产假天数即可,若缴纳基数低于本人月工资那应该补其差额(由单位来补差);2、另外公司是按照北京最低的社保基数缴纳各种保险和个税,公积金也同样如此。我能以此...
3楼的,法律规定的是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托底数(上年全市月平均工资60%)按托底缴纳,高于封顶数(上年全市月平均工资300%)按封顶数缴纳。所以并不是只要高于最低基数就可以的,企业就不违法!相反如果去社保部门举报,列举个人每个月的工资条等凭证,那么社保部门会强制...
我认为是不合法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社保基数是不能够低于平均工资的,我认为你是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或者是社保局进行投诉。
总的来说,社保的缴存基数小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一定也不合理合法,重要需看个人的实际收入是不是高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假如本人工资高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公司既不按照自己实际收入做为缴存基数,并且小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那这肯定不合法,应该及时向社保机构或者税务机关...